鉴于青岛大学与下列单位签订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协议期限届满,经研究决定,协议到期不再续签,双方合作关系自动终止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合作到期单位名单
1.青岛市市南华教职业培训学校
2.华与哲(青岛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3.青岛博文育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4.山西东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5.青岛中易正康医疗护理有限公司
二、重要声明
自合作终止之日起,上述所有单位不得以青岛大学名义开展招生、培训、宣传推广等任何经营活动。该机构后续所有办学行为、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青岛大学无关,我校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如有冒用我校名义办学,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青岛大学
2026年7月1日